【投資理財與信心】11

從收養的嗣子談遺產規劃

 

文╱傅艾瑞克

譯╱邱利華

 

 

我有個新客戶,夫婦倆有兩個成年的親生孩子,最近又領養了一個年紀比較大的孩子。他們心裡一直在想:「如果我們的資產有三千萬,一旦過世了,是否該將資產平均分配,傳給三個孩子呢?收養的子嗣是否應該和其他兩個孩子一樣,也得到一千萬的遺產呢?」而其他兩個孩子會不會有想法?─這些問題令他們糾結不已,百思不得其解,終於找上了我。


我也有兩個年幼的孩子。我發現相當有趣的是,每當我給他們其中一個人小禮物,例如一顆新球,他們馬上就會將那顆球據為己有,有時不到幾分鐘,兄弟倆就會因為不願分享而產生爭吵。我總是提醒他們,他們之所以有球,是因為我買了這個禮物給他們;買球的錢是我工作賺來的,而我的工作又是神賜給我的禮物。他們就會問:「噢!所以,這其實是……神的球嗎?」聽到我肯定的答案後,他們後來對那顆球而產生的爭執就文明多了。


我想,這就是前面那個案例的關鍵所在:從法律來看,那兩個親生孩子其實並不比收養的孩子擁有更多繼承權。不過這並不代表他們不會有爭執。親生之子對這種情況懷有複雜的情感是正常現象,也許他們的感受就像聖經中浪子的故事裡那個大兒子一樣,覺得自己一直忠心耿耿,卻沒有得到更好的待遇而怒氣沖沖。


一旦牽涉到錢財,尤其是餽贈和遺產方面的錢財,特別容易讓人產生既正面又非常負面的情感。根據多年對不同客戶的服務經驗,我認為精心設計並傳達自己對資產的規劃極其重要。


前面那位客戶的問題很有見地,那是解決問題很好的開端。許多人根本不會提出這些問題,但他們還願意尋求輔導幫助,這又是明智之舉。


經過周密的規劃,我們向他們提供了幾個可能減少衝突的方法。由於每種狀況不盡相同,更因為各州的遺產法不都一樣,我全心推薦他們也向遺產規劃律師根據具體情況進行諮詢。以下就是我與客戶商討後提出的幾個選擇方案:


‧ 給每個孩子均等的遺產。
‧ 為收養的孩子設立一千萬元的基金;養子過世時,基金自動歸至親生的孩子(或其家人)。
‧ 為收養的孩子設立一千萬元的基金;養子過世時,基金自動歸至父母的慈善基金。
‧ 將遺產傳給親生子,每人一千五百萬元;然後為養子設立一個一千五百萬元的生存者享受繼承權人壽保險。
‧ 最後,我也建議他們一定要做這件事─就是和每個孩子單獨探討作為嗣子的觀念,包括因著耶穌基督的救贖,我們都能夠成為神國度的嗣子。

 

福音明明白白地告訴我們,藉著基督,我們得以成為神的兒女,並因此享受神賜下的各樣恩賜、福分、永生,以及神國度永恆的基業。我們沒有任何人配得這樣的恩賜,也沒有誰有資格獲得這樣的基業。所以,作為神或任何一位施與者來說,他們有完全的自由隨意安排餽贈之物。


一旦我們被收養納入神的國度,成為神的嗣子,全然享受神隨己意賜給我們的各樣恩賜,我們就有機會以合乎神國君尊嗣子的身分,來管理這些恩賜。


不過太少有人想到為改善他們現有資產的計畫和神國基業的規劃而尋求幫助,也太少有人真正以身為神永恆國度重要成員的樣式,來管理自己的財富。


取而代之的,我們經常聽到的問題是:「你覺得金融市場明天的走向如何?」或是:「你認為現在投資最熱門的股票是哪些?」或:「最近金融危機,我們是否應該跳出股市?」這些問題的提出,有時是出於投機、恐懼和貪婪,而不是想為神國的基業作出忠心的規劃。


聖經針對如何管理神給我們的恩賜提供了大量的幫助。聖經中還有許多滿懷異象的故事,啟示我們神實在關心我們的財富,並向我們顯明:財富是如何影響我們並周遭的人。作為神國度的嗣子,我們享有激動人心的機會,但這同時也是極大的責任。今後你將如何管理神賞賜的一切,使神國的基業不斷壯大呢?

 

很期待聽到你的故事!若有任何問題,歡迎電郵至:[email protected]

 

 

作者小檔案:

傅艾瑞克(Eric Vogen),異象投資管理公司(Vision Capital & Management)創辦人兼執行長,商學碩士,並擁有理財規劃師(CFP)證照,有超過廿年的證券投資實務經驗。

 

 

譯者小檔案
邱利華,來自中國大陸,曾在大學外語系任教。現居美國南加州,在清泉谷基督教會服事多年,喜歡一切美善的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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