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苦

从夏沃案看生死

 

文/吴信惠

 

 

在佛罗里达州的宾尼拉司郡疗养院,有个失去知觉、卧床十五年的病患泰莉·夏沃(Terri Schiavo),在2005年3月31日离开人世,得年四十二岁。

 

像她这样的病人辞世,应当是周遭亲友在她病危之时,必然要接受的结果,也是最切身的遗憾。然而,她离世前后发生的事件,却引出法律、医学、宗教、政治⋯⋯等各界对她个人的生命意义如火如荼的评论与探讨。延伸出来的诸多争议似乎千头万绪,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她的事件究竟和你我有何关系?

 

▲泰莉病发前。

 

从病发至诊断

 

泰莉生于1963年,在宾州费城郊区长大。高中时因身材过胖,参加「营养瘦身疗程」(Nutri System)实行减重,成功地减了五十五磅,但也因饮食上不当的控制,导致长期厌食的倾向。(註1)

 

1984年与麦克·夏沃结婚,泰莉随即搬至佛罗里达州的圣彼得堡定居。1990年2月25日早晨,泰莉因心脏衰竭而晕倒,急救人员到达时发现她已昏迷,量不到脉搏,呼吸也停止了。急救人员为她施行心肺复甦术,送医后并做了必要的插管及气切手术,却因泰莉长时间缺氧导致大脑受创,造成知觉、识觉及感觉功能严重受损。当时,她只有二十七岁。

 

泰莉初住院时,先使用鼻胃管餵食,后来即动手术从腹壁装了胃管以便餵食。(註2)医院不能断定导致泰莉心脏衰竭的主因,也许是长期厌食、饮食不当,造成血清中的钾元素过低,但没有明确的證据来證实这样的说法;其实,急救中施行的静脉注射,也有可能造成这样的状况。(註3)

 

泰莉病发两个多月后,从完全昏迷的状态进入时睡时醒的循环状态,对于她周遭的环境或自身的处境,没有出现重複自主反应或意识,所以医师诊断她的病情为「持续性植物状态」。(註4)

 

从到处求医至终止疗程

 

当年的11月,麦克为泰莉转院到加州三籓市,进行一项实验性的治疗,并在大脑的神经床部位植入刺激器,可惜这个疗程没有成功,(註5)泰莉又转回佛罗里达州的复健医院,进行复健。这些疗程包括各种神经测试、语言及基本技能理疗,这样的治疗复健大约进行到1994年,此时家人和院方仍继续坚持各方面的治疗及复健。

 

然而,泰莉的主治医师和其他脑神经内科医师,对于她的恢复及进步前景都不乐观,什至觉得泰莉的病情是持续性的植物人状态,要进步或恢复的可能性极微,而家属对此诊断也没提出异议。这其间(1992年)麦克向法院提出告诉,控告泰莉的前妇产科医师依格(G. Stephen Igel)在帮泰莉做不孕治疗其间,没有注意她因减肥而引起的厌食症状,导致泰莉如今卧病在床。法院判麦克胜诉,麦克因「失去配偶」得赔偿三十万,而泰莉本人也因医疗不当之损失获赔七十万元,此赔偿金由法院设立一个信託基金作为医疗费用。(註5)

 

1994年,经过四年多的各种治疗、复健及试验疗程后,泰莉的病情仍毫无进展。此时麦克认为泰莉已无法复原,什至无法使病情改善,于是将她转至疗养院,并在泰莉父母及院方的反对下,坚持停止一切疗程,包括紧急情况的急救措施。

 

▲泰莉双亲前往探病。

 

这是谁的希望?

 

1998年5月,麦克向法院申请许可拔掉泰莉的胃管,虽然此举遭到泰莉父母辛特勒夫妇的强烈反对;但麦克认为,泰莉的病情没有进步的可能,长期处于植物人状态并不是泰莉所希望的生活方式。

 

泰莉当时的法定医疗监护人皮尔思医生(Dr. Richard Peares)认为,麦克采取的行动与泰莉的财产继承权有关。因为泰莉病发前没有立生活遗嘱;同时,皮尔思医生对麦克的人格存有疑问,认为麦克不肯将监护权转给辛特勒夫妇,也和财产继承有关。(註6)

 

种种原因,例如:植物人的定义为何?医学与法律定义之差距;各种医疗方针、医生坚持不同诊断⋯⋯等,因此法院必须开庭来审决什么样的安排才是最接近她个人的希望。从此,开始一连串历时十年多的法院审查诉讼程序【请参阅30页「夏沃案审判程序一览表」】。最后,法院判定准许麦克的申请:拔掉泰莉的胃管!

 

泰莉在法庭所派的警卫「保护」下,经过十多天的禁止餵食,滴水不沾,在2005年3月31日离开人世。泰莉下葬于佛州清水市,在墓碑上除了泰莉的生死日期,也加上麦克的坚持─「如我所诺」(I kept my promise)。

 

▲泰莉坟墓。

 

到底有没有尊严?

 

俗话说「久病无孝子」,家中有人生重病,见好希望微小,这种长期抗战、过一天算一天的煎熬,不是一般人可以体会的。在这「薄情」世代里,泰莉卧床的前三、四年,她先生麦克尽己所能为她求医治疗,在世人眼中也许算是「仁至义尽」。然而,从他初次向法院申请取下胃管,到最后判决,直至泰莉过世,历经十年多的时间,麦克前前后后一直申明那是泰莉本身的意思,他必须「贯彻到底」,为她争取最后的心愿,让她带著尊严而死!何谓死得有尊严?何谓生活过得有意义?

 

以泰莉的例子而言,她「除了」失去基本知觉外,身体还算健康,体内各器官都自然发挥功能,不需倚靠「生命维持机器」来辅助呼吸或心跳,她因大脑受创而失去吞嚥功能,胃管是她惟一的辅助。基本上,法院判断准许取下胃管,使她因营养不良自然而死,但这「自然死」乃是饥渴而死!泰莉在拔下胃管后过了十多天才去世!

 

这十多天内,在法警的监视下,泰莉滴水都不能沾,临终前陪伴在侧的帕文神父(Fr. Frank Pavon)说,泰莉的离世,并不如麦克的律师所言「安祥而逝」,而是遭受使人于心不忍的乾渴与饥饿而致死!临终时的泰莉,全身枯乾衰萎,口吐舌头,犹如赛跑完毕似地不停喘气,满脸的惧怕⋯(註7)

 

这样的死法,怎能算得上是安祥、自然的「安乐死」?泰莉果真如麦克所求所说的─带著尊严而死吗?

 

神眼中的瞳仁

 

夏沃事件在全美各地吵得沸腾滚烫,至今似已尘埃落定,这事件激起许多社会问题及争议,实在发人深省:人的生命意义为何?法官是否能以法律的定义来判断人的生死?州政府、联邦政府,什至总统,对于这样的案子需要干涉到何种程度?而报章杂志刊登了许多不同意见的讨论:医学界对于植物人的定义;各种实验治疗与临床研究对泰莉的病情争议;生活遗嘱的重要性⋯⋯等等,然而,基督徒当存什么态度来面对这样的事件?

 

身为基督徒,我们清楚生死不是操在自己手中。圣经说:「无人有权力掌管生命,将生命留住,也无人有权力掌管死期⋯⋯」(传道书八章8节)虽说我们重生得救那一天,已把主权交给创造万物、主宰万事的神,其实「我未成形的体质,祢的眼早已看见,祢所定的日子,我尚未度过一日,祢都写在祢的册上了」(诗篇一三九篇16节)。我们的生命意义在乎神,端看造物主如何在祂的计画中使用我们这些器皿,完成祂的作为,因祂的道路高过我们自忖的道路,祂的意念也超过我们自主的意念。

 

基督徒实在没有权力,判定自己的生活过得没意义─有人因为躺在床上,以为对社会没贡献,乾脆自己「求个了断」!人皆软弱,遇到亲人一病不起的苦难,还真担当不起,如临风暴,被乌云团团围困,见不到阳光露脸的丝毫缝隙。倘若看不到神的恩典,却要天天面对失去知觉的亲人,我们必会向神抱怨哭诉,什至在心中默默向神祈求,替病人向神求早日见主面。

 

然而,每件事都有神的美意,我们实在不能判定一个躺在床上的病人,就失去生命的意义。

 

对泰莉来说,能在天上与主同坐席,当然远胜过日日靠胃管餵食,然而「因我所遭遇的是出于祢,我就默然不语。」(诗篇三十九篇9节)何况神保守我们如眼中的瞳仁,祂一定不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来看泰莉受苦。在这样的光景中,虽然身体躺在床上只能产生植物作用,在医学上是毫无知觉、意识,但人的灵魂却不是医学可以测试诊断的,或许泰莉的灵魂早已和神一同飞翔,「我若升到天上,祢在那里;我若在阴间下榻,祢也在那里。我若展开清晨的翅膀,飞到海极居住,就是在那里,祢的手必引导我⋯⋯」(诗篇一三九篇8∼10节)。


另一个「泰莉个案」的对照与省思

 

和亲人一起面对病痛,长期抗战,共患难,同受苦,这是一条艰苦难耐的道路。假若没有亲身经历,谈起苦难犹如纸上谈兵,也许可以「了解」,却不能「体会」。去年刚搬回美国,目前定居于纽约的苏信如姊妹就有切身的体会。

 

三年多前,苏妈妈和苏爸爸一起去教会,苏爸爸在停车时突然心肌梗塞,送医急救后虽然恢复生命迹象,但大脑缺氧而失去知觉,呈植物人状态。苏家在事出突然、极度惊惶中,紧紧倚靠神;教会弟兄姊妹也因此事紧紧连合,长时间陪伴苏妈妈。三个月后苏爸爸出院回家疗养,神早已为他们预备好一切,电动床、气垫、抽痰机⋯⋯等器具「刚好」散佈在各弟兄姊妹家,同时凑齐,正好是苏爸爸疗养所需。更有主内名脑科医师打电话给苏妈妈,鼓励她、安慰她:「不要放弃呦!永远有机会醒来的!」

 

泡茶中的盼望

 

如今已经三年多了,在外人看来,病情毫无改善,没有好转,但苏妈妈和儿女一直尽心照顾,没有倦怠。与苏家相熟的几对夫妇,至今仍每晚去陪苏妈妈在苏爸爸床边「泡茶」聊天,一起祷告,这样的聚集每晚到十时才结束。这样的朋友到哪里去找?若没有神的同在、扶持,人的力量何能「撑」到今日?

 

信如姊妹谈到父亲的病情时,总是面带微笑,看不到她的忧心和苦楚,她从患难走过,忍耐生老练,如今在她脸上看到的是盼望。今年暑假,她的希望是全家回台湾探望孩子口中的「土拨鼠阿嬷」和「阿公公」。这个计画犹如某信用卡广告的促销内容─


飞行时间:十八个小时 所携行李:八大箱
机票价钱:$$$$
探望亲人:神的恩典,无价可比!

 

▲主的爱凝聚苏家大小在盼望中陪伴卧病的父亲,图为父亲病前全家福照。

 

夏沃案回响

 

夏沃案吵得这么火热,主要在夏沃本人没有留下任何相关的吩咐,除了先生麦克,没有其他人听过她的意见,因此法院只能以麦克的「片面之词」来下定论。倘若有其他人听过她在这方面的意愿,此案就「无案可诉」了!可见生活遗嘱,或医疗保健代言人(Healthcare Proxy),在法律上真是一言九鼎,举足轻重!

 

许多人立下生活遗嘱,表示是否需要急救或继续接受维生辅助的意愿。以基督徒的立场而言,生活遗嘱的某些内容也带有「预卜未来」的情况,好似已掌管自己的前途。医疗保健代言人乃是指定某位能信任、了解你的生活理念及信仰的亲人,在你遇到不测之时能成为你的代言人,以当时的状况来做合乎个人信仰的决定。在法律上而言,生活遗嘱或医疗保健代言人都应避免诉诸法院判决的途径来决定个人生死。泰莉一案,法官以法律条例为基準站在麦克这一边;然而,依法办理,有时实在令人感到冷酷无情!

 

当我们重新思考泰莉所带来的各种社会、信仰等问题时,请不要忘了为辛特勒夫妇代祷,这对伤心欲绝的父母,见到自己心爱的女儿这样被判死刑却无能为力,是多么残酷的打击!希望各界的支持和代祷,能使他们继续坚强地走下去。

 

在世人强调「生命品质」(Quality of Life)的重要性时,请转个角度,把眼目的聚光灯打在「生命神圣」(Sanctity of Life)的真义上!没有一个生命可以被断定为「无价值」,让我们回到起初,美国独立宣言所申:「所有的人,包括襁褓中的、尚在母腹的、健康的、有疾的、年轻的、年老的、残障的、重症病患⋯⋯等,都有不容许出让的生活权力。」

 


 

医学上对死亡的定义

 

一个人在何种状态下会被医生诊断为死亡?在什么样的基準下,我们可以断定一个人死亡?以现代医学来说,死亡可以从三个定义来讲:

 

1. 心肺衰竭(Heart-Lung Failure):
最传统、最简单的定义就是看心脏是否还在跳动,肺部是否还在呼吸。从这个观点来看,泰莉在拔掉胃管前都是健康活著的状态,然而现今的医学进步,人的心肺可以靠机器辅助存留生命迹象。因此有人留话声明或立生活遗嘱,来指示是否愿意靠机器辅助维持生命。

 

2. 完全脑死(Whole Brain Death):
这定义是由哈佛医学院的Ad Hoc Committee在1968年提出的。医院在1980年准许用此定义来诊断病人死亡。完全脑死的病患和心肺衰竭的病患相似,他们不能动,不能自己呼吸,若没有人工辅助,她们的心肺都已失去功能。以泰莉而言,在这个定义下,她仍是活著的状态,因她有时能动,也可以自行呼吸。更何况这完全脑死的判断也不完全,虽说「完全死亡」,却有百分之二十的机率,有时还能测出脑中尚有活动迹象。

 

3. 主要功能脑死(Higher-Brain Death):
根据这定义,当大脑控制知觉、意识、理解的功能部分丧失时,这个人就算是脑死了。人在这样的「死亡」状态下,即使身体的其他器官仍然继续运作;然而此人已无任何活下去的实质意义。泰莉就是在这观点上被判死亡的。这定义的支持者认为:人之所以独特,在于脑中所发挥的功用;失去这方面的功能,生命有何意义可言?但话又说回来,虽然负责知、识、感觉的功能丧失了,但脑中其他部分和身体的各器官仍发挥作用,在这样的状态下,怎能断定死亡呢?

 

资料来源:
Austin Cline,"When Did Terri Schiavo Die",
http://atheism.about.com/od/terrischiavonews/a/brain_p.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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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註/Footnotes
1. http://en.wikipedia.org/wiki/Terri_Schiavo#endnote_jhunewsletter Nair, Sandya. "Terri Schiavo case reveals the dangers of eating disorders," The Johns Hopkins Newsletter, March 24, 2005作者

2. http://en.wikipedia.org/wiki/Terri_Schiavo#endnote_inital_medical-crisis
3. http://en.wikipedia.org/wiki/Terri_Schiavo#endnote_inital_medical-crisis
4. http://en.wikipedia.org/wiki/Terri_Schiavo#endnote_rehabilitation_efforts_and_the _malpractice_suit
5. http://en.wikipedia.org/wiki/Terri_Schiavo#endnote_rehabilitation_efforts_and_the _malpractice_suit
6. http://en.wikipedia.org/wiki/Terri_Schiavo#endnote_trialctorder02-00pdf Greer, George W., Circuit Judge. "IN RE: THE GUARDIANSHIP OF THERESA MARIE SCHIAVO, Incapacitated," File No. 90-2908GD-003
7.http://en.wikipedia.org/wiki/Terri_Schiavo#endnote_PearseReport.3
8. Frank Pavone,Terry Schiavo's Final Hours,:An Eyewitness Account

http://priestsforlife.org

 

 

作者小档案
吴信惠,国中毕业后来美的小留学生,现在是三个孩子的妈妈,喜爱阅读、旅遊、音乐等嗜好。现定居于美国纽泽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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