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福家庭】

情人的眼光

 

文/林立元、徐玉仙

 

 

一对新人郎才女貌,情意绵绵,令人羡慕。两年后,丈夫开始嫌妻子健忘。一天,他们赶著去参加宴会,上车前才发现妻子又把钥匙锁在车里。这回,丈夫著实忍不住了,指著妻子喊:「我真不明白,像妳这么漂亮的女人,为什么这么蠢?实在想不通,当初怎么会跟妳结婚的!」妻子立即顶回去:「这有什么想不通的?当初你娶我,就是因为我漂亮,而我嫁给你,正是因为我蠢!」

 

其实,真正健忘的是这位丈夫,他忘了,当初自己是多么欣赏、爱慕他的妻子;他忘了,结婚那天是如何轻抚著她的双手,深情款款地凝视她的双眼,紧张又兴奋地唸出婚约;他更忘了,那创立婚姻的上帝对夫妻的美意─这也正是我们的问题。

 

主耶稣在答覆可否离婚的问题时,祂说:「那起初造人的,是造男造女;因此,人要离开父母,与妻子连合,二人成为一体。」(参考马太福音十九章4∼5节)让我们回到「起初」去想想你怎么「看」你的配偶,你是以人的眼光,还是以上帝的眼光来看对方呢?你的眼光决定了你的反应,你的反应影响了你的婚姻;你的眼光正是关键所在。

 

爱情对焦1 看对方是人
─有上帝形像的人。

 

「上帝说,我们要照著我们的形像,按著我们的样式造人。」(创世记一章26节)

 

一样东西看久了就不再希奇,好比结婚戒指,新婚时可能一见它就触景生情;现在呢?恐怕成了一只不想戴又不好意思不戴的东西!一个人被看久了也会贬值,因为是用人的眼光看。惟有当你学会了以上帝的眼光来看配偶,才能看出他/她原是上帝的特殊创造,是一位你当尊重的人!所以,下次你又想批评、挖苦对方时,先到上帝面前来,求祂矫正你的眼光,直到你认清楚了,无论配偶有什么缺点,他/她仍是上帝所创造的人。这新的眼光必能改变你的反应!

 

爱情对焦2 看对方是女人/男人
─与你不同性别的人。

 

「上帝就照著自己的形像造人,乃是照著祂的形像造男造女。」(创世记一章27节)

 

你的配偶是异性,当然会跟你大不同。妻子可能会每月一次跟丈夫闹情绪;丈夫可能会在妻子头髮烫了三天后,才注意到她好像有些不一样。按人的眼光,这真是岂有此理!按上帝的眼光,这是理所当然!这不是说我们不需要改进,而是说你先接纳对方是异性,是上帝的精心傑作,你们俩是各有所长,相辅相成。惟有用这个眼光,才能叫你们真正的彼此欣赏。

 

爱情对焦3 看对方是爱人
─是你当全心全意来爱的配偶。

 

「因此,人要离开父母,与妻子连合,二人成为一体。」(创世记二章24节)

 

你的配偶是与你终身结合的人,也是跟你最亲密的人。可惜我们太容易忘记这特殊的身分和关系。事情忙了,你的情人就成了你的佣人,随你使唤;有了孩子,作了父母,就忘了你们仍是夫妻;有情人终成眷属,但日久就开始无情;难怪有人呼籲,愿天下「眷属」都成为「有情人!」你们俩既成为一体,就当追求身、心、灵的合一。用时间和她谈心,花心思跟他约会。珍惜你们这特殊的关系,培养你们所独有的爱情,因为你们是上帝所配合的。

 

爱情对焦4 看对方是罪人
─上帝已经赦免的罪人。

 

「耶和华上帝呼唤那人,对他说,你在那里?」(创世记三章9节)

 

第一对夫妻得罪上帝后,所有的关系都受到损害,人的罪性成了不可否认的事实。这罪性的特徵之一,就是只见人错不见己过,这又是眼光的问题。若以上帝的眼光来看,你就明白两件事:我们都是罪人,你没资格作别人的审判官;上帝的恩大过你的罪,只要你向祂承认、悔改,就必蒙赦,这是耶稣在十字架上为你我成就的大恩!「你在那里?」─这不是地点的问题,而是关系的问题。与上帝和好,才能跟人和睦。下次你的配偶若做错事,得罪你,先到上帝面前为自己、为对方祷告,让上帝赦免之恩临到你们,让祂饶恕的爱充满你们!

 

 

 

作者小档案
林立元:来自台湾,著重成人教育及婚姻家庭事工,目前于不同地方从事教导、培训、编写教材等。
徐玉仙:来自香港,著重儿童教育及婚姻家庭事工,目前于德州的晓士顿西区中国教会任儿童事工传道。
夫妻两人在教会开办「蒙福家庭」课程已届九年,共分五个系列,一方面建立基督徒夫妻和家庭关系,另一方面亦是接触非基督徒家庭的桥樑。两人有一对双胞胎女儿,现在是大学四年级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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