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真理和爱为起点

——“从马太福音十八章谈教会冲突处理”

牧者研习会内容精华(下)

 

数据、图片提供/爱与冲突和睦事工

整理/林敏雯

 

 

刘哲沛律师:调停应注意事项与常犯的错误

 

 

前言:

 

教会冲突大小不一而足,从个人(单方面)得罪另一人,到二人彼此得罪,到带一、二人同去调停,一直到整个教会有许多人牵涉演变成群体冲突。冲突人数、级数、性质、强度不同,处理的复杂度和挑战自然亦有别。大型严重的教会冲突需要专业团队正式介入,算是冲突介入调停(Church Conflict Intervention),要有结构性的布局,在时间的安排、进程与做法上,与处理“小打小闹”大不相同。

 

神是全知、全在、全能的主,圣经是真理,基督的爱长阔高深,圣灵感动带领人心胜过血气的灵。无论规模大小,属灵调停的基本原则是一样的。此次,仅就一般调停注意事项以及常犯的错误来谈。

 

在谈调停之前,有几个名词要先厘清:

 

冲突辅导或教练(Coach)——冲突辅导是辅导冲突中的当事人,用辅导协谈技巧与圣灵同工,帮助他按着圣经的真理响应。

 

冲突调停——调停是双方当事人都在场,接受第三者的调停。调停结果由双方同意决定。调停人不做是非对错的判断,乃是借着辅导让当事人看到自己的亏欠,而愿意与对方和好。例如腓利门书中,保罗协调逃跑的阿尼西母与主人腓利门重新和好,但是否接纳阿尼西母仍然由腓利门做决定。

 

冲突仲裁——由第三者决定是非对错与结果(类似法官)。圣经中所罗门王仲裁两个妇女的婴孩归属,即属此类。

 

上级独立调查(Ombudsman)——法律界较多用,系一般公司或机构对下属有人陈情(主张受侵犯或法律权益受损)进行的正式调查,再建议出解决方案。

 

有关调停的几个注意事项(亦即应避免的常见错误)

 

调停人的选择每个案例不同,牧师或属灵长辈通常是最合适的调停人,可得当事人信任与尊重。但有些当事人很在意牧师知道后会影响牧者对他的看法或二人关系。

 

1.停人的心是只扮演教辅导的角色。尽量鼓励当事人自己响应,如果当事人被鼓励、辅导后可以进行一对一的响应,调停者不需要插手跳进去。若能鼓励当事人私下谈,调停的第三者就不需要介入。如果当事人无法自己谈,则要双方愿意接受时调停才可进行。调停人需要是双方都接纳、信任、同意的人选才可。

 

2.停之前,停人要以下个重要问题首先,当事人可以自己跟对方谈吗?若不可以,为什么?是不愿意、不能、或是不知道如何谈?双方都有属灵的责任去和好。其次,当事人目前的心态对不对?若心态不对,则需要先做冲突辅导预备。第三,对方也愿意接受调停吗?谁去向对方询问?有无比我更合适的调停人选?

 

3.要停的本及需要的预备调停是连续性一对一的辅导,所有一对一辅导的原则与技巧都同样适用,而且是一切的基础。调停是一个圣地,是一个“人与人、人与神”心连心、手牵手相会的地方;心连心是谈心——心灵相会;手牵手是办事——并肩共事,面对、解决问题。

 

4.要当事人接受停目的何在?并观察当事人对冲突回应是否有正确态度?若没有,则需先做个别辅导。调停人要做许多安慰和鼓励的工作,预备神的话语,与圣灵同工。调停人要做许多同理、沟通,和情绪管理,要倾听并问好问题(知道如何解答问题固然重要,知道如何提问更重要)。圣经极少使用“当面指责”对方过犯的方式,甚至当戴维犯下那么严重的奸淫及谋杀罪时,先知拿单都还用戴维可以接受的比喻,间接点出他的罪。然而圣经却频频呼召我们使用各样的方式向人表达爱——彼此认错、互相代求、引导鼓励、劝勉挽回。

 

5.停人需要中立不选边站。在心态上要随时留意调整,并尽力刻意避免对手上的案例产生主见、偏见、或歧见。

 

6.停一开始就必须设立目及游戏规则许多调停失败,让冲突当事人望而却步,不是因为调停本身无效,而是许多游戏规则没有设立、遵守,变成混战一场。

 

7.停要在属灵的氛里,而不是在辩论行。调停的最终目的是要得着、挽回弟兄、得罪人的小子、迷失的羊,去帮助他恢复与神的关系、去表达基督的爱而非去定这人的罪。

 

8.真理界线与属灵氛要到位。调停时尽量用“I statement”(“我”句型)陈述,不是发泄情绪,也不可用攻击词语字句,听话者不可打岔等等,一开始都要写下来以为提醒。真理的界线与属灵的氛围都要到位,整个旅程除了头脑的知性之外,更是心灵的旅程。

 

9.停就是停,不要与仲裁混淆不清。有些人在调停之后非常受伤,因为本以为来的人是来调解帮忙的,未料却成为上对下的调查或仲裁,会谈之后竟然出现了一些正式或非正式的评语、裁决或论断。有些时候,当事人不甘心,再用回马枪把参与人员臭骂了一顿,造成两败俱伤。

 

10.停并非仲裁,最后和解与否,由当事人决定。仲裁的结果,则双方事先就同意结论由仲裁人裁决。

 

调停要保密,未经同意消息不外泄。保密是调停过程中最重要的原则,可以让当事人在安全的环境下将心里的感受与想法讲出来,在恩典的体会中,在属灵的氛围里,彼此心灵交流。调停不像法停庭中双方对立,彼此攻防,害怕所讲的每一句话会成为将来被攻击的证据。

 

调停内容不得对外传播。如果有会员或相关人员有“知”或“过问”的权利,需要事先讨论,确定范围。如果是教会决策人员委请调停人进行调解而须要再回报时,回报的管道、范围、报告的程度都须要事先取得共识,免得最后听到、看到报告之后过于惊吓。

 

11.停者要知道“公”与“恩典”是一体的两面,付罪与予恩典要平衡兼但切记给予恩典是在面质之前,使一个人“为罪、为义、为审判,自己责备自己”是圣灵的工作,一个人认罪悔改有神的时间。调停不是审判,不是要定人的罪,乃要将人带到耶稣面前,鼓励人只管坦然无惧来到神的施恩宝座前。调停人要“用温柔劝戒那抵挡的人;或者神给他们悔改的心,可以明白真道。”(提摩太后书2:25)盼能“叫一个罪人从迷路上转回,便是救一个灵魂不死,并且遮掩许多罪。”(雅各布书5:20)

 

(作者刘哲沛律师为爱与冲突和睦事工会长)

 


苏文隆牧师:教牧权柄与教会冲突的调和

 

 

牧者与长执间的相处,既微妙又复杂,是技巧也是艺术。冲突是人的本性,教会和福音机构发生里冲突,是很常见的事。

 

若懂得如何调和冲突,会让牧者和教会领袖成长,也使他们的属灵领导成熟,建立教牧权柄。反之,对冲突采取定罪或回避的态度,会让教会受损,产生不合一,使教会因内斗而空转,是撒旦送给教会的礼物。他不怕你天天聚会,只怕你同心合意兴旺福音。

 

近来有关“权柄与冲突”的书越来越多,但是牧者与长执或同工的冲突仍时有所闻,导致牧者受伤,会众静默出走,或产生教会分裂。到底牧者与长执相处关键在哪里?

 

教牧的权柄

 

在看不见的属灵层面,权柄从神而来。使徒保罗将他的权柄来源定义为“神所赐的”。他的权柄来自他的身分,“作基督的使徒”,使他有权柄在必要的时候应用影响力(参考帖撒罗尼迦前书2:7)。

 

在看得见的实际层面,权柄从信徒而来。

 

宗派性教会来自区会、总会,地方性教会则由会员大会赋予权职。吊诡的是,牧者与会众对权柄的看法不同。牧者若只看重属灵层面,便自认可左右教会;会众若只看重实际层面,则自认高于牧者。

 

所以牧者不但要向神负责,也要向会众负责;会众不但要顺服神,也愿意与带领他们的牧者合作。

 

至于权柄的运用,牧者当知道其权柄来自神的呼召,若牧者教导及传讲神话语不力,也会失去神所赐的权柄。他不能靠个人能力或谋略来建立权柄,也不可专注自己获得多少权柄,应该专注于本身服事的责任。牧养得好,权柄就随之而来;牧养得差,权柄就逐一丧失。

 

信徒领袖方面,是由信徒所推选,经由长执会、理事会,或同工会来运用权柄,不是本身拥有权柄。按照教会法规与章程与牧者配搭。为防备滥用权柄,有任期和轮选制度、传道人和长执评估办法、设立人事委员会或纪律小组,其目的无非是建立合一的团队。

 

所以若牧者和信徒领袖不是互相制衡,而是互相尊重,冲突自然会减少。从过去牧养教会多年的经验感受,牧者得到信徒领袖的属灵信任,事情就容易解决。当长执们为某件方案或策略有不同意见时,他们总会问:“牧师,你的看法怎样?”当我提出时,他们常会说:“那就这样做吧!”

 

为什么牧者不立刻提出看法,以免双方意见不合而花时间讨论?答案很简单:我想多了解双方看法,另一方面有时间祷告,求神给我智慧判断。

 

有些教会请我帮他们修改章程,避免冲突重复发生。我会先与长执们交谈,了解症结所在,也个别与牧师交谈,知道他的看法。然后提出折中方案,双方一起讨论,结果常以皆大欢喜收场。

 

教会冲突的调和

 

教会事工包括的范围广泛又复杂,因此需要有效的教会管理,其中一项乃是调和教会的冲突。

 

有效率的教会管理与领导有关。上述的教牧权柄如果运用得当,则冲突会减少到最低程度,甚至导致正面的和谐与发展。

 

当不同意见引发公开冲突时,以下五步可以调和冲突:

 

一、有建全的心

 

无论牧者或教会领袖,应该认真面对冲突,知道神把“使人和睦”的职分托付我们。圣弗朗西斯的诗《使我成为和平之子》,不只会唱会读,也是我们努力实现的方向。在教会内部发生冲突的情况下,假定对方具有诚意是很重要的。

 

在完成教会大使命的前提下,确信冲突可以疏导。牧者平时借着信息和长执训练,有这方面的教导,就可以使教会在面临冲突时,大家先有敬畏神的健全心态。

 

二、找出并澄清冲突的所在

 

冲突可以发生在事件、认知、做法和方式等的差异上。因此不要含糊了事,要鼓励当事人陈述自己所持的观点。这样才能厘清冲突,将之限制在一个范围内,也能够对问题提出建设性的解决方案。

 

然而许多时候,冲突根本的原因出在属灵生命上。不肯舍己,以自我为中心。如果认定彼此相爱是最大诫命,互相顺服为最大前提,灵里抱定和平的原则,就能“竭力保持圣灵所赐合而为一的心。”(参考以弗所4:3)

 

▲牧者受神呼召牧养羊群,服事尽力得当,权柄与信任便随之增加。

(图片来源:http://kurtbubna.com/wp-content/uploads/2015/02/Pastors-PT2-Shepherd.jpg)

 

、促有效的沟通

 

有效的沟通包括倾听的技巧、说话的艺术、恰当的回应,以及同心的祷告。笔者过去担任主任牧师期间,开长执会从敬拜赞美开始,然后分组为对方祷告,一段读书分享的时间,再开始讨论议题。虽然前面用了三十分钟,但后面却节省很多时间,常在两小时内就能有效地结束长执会。

 

四、鼓励彼此

 

“看见弟兄眼中有刺,却不想自己眼中有梁木”(参考马太福音7:3),这是牧者和长执常犯的毛病。必须请求对方饶恕的,常不因冲突本身,而是为了在坚持己意时所表现出来的猜测、激动、攻击,和自我防卫等。

 

靠自己容易血气冲动,因此老我要常对付,要依靠圣灵的大能大力,记得“你们饶恕人的过犯,你们的天父也必饶恕你们的过犯。”(马太福音6:14)

 

五、委身于教会整体目

 

如果能确认教会的整体目标,对立的双方就能注意到,对手也与他们同样对教会及其健全的发展委身。这些彼此有意见的人,能够因为一致同意的大原则而聚在一起共同努力。双方是为神做事,不是为自己。我们对神对人都要有信心,就可以望穿不愉快的现况,看见光明的未来。

 

基督作头,肢体合一

 

以上五个步骤可以视教会背景、冲突性质与状况,灵活运用。也并非冲突产生时才按步实施,而是将这些观念与技巧,持续在教会中应用,必能使冲突减少,使和谐增加。

 

牧者要处理教会内部冲突,必须带着属灵的权柄,就是使教会领袖和信徒信服的影响力。人若不先服在神的权柄下,就不会有属灵的权柄。在教会中高举人,就产生分门别类,迁就人就容让罪来侵蚀。这都是以人为主的结果,结局是造成教会的混乱与冲突,如当日的哥林多教会一般(参考哥林多教会3-6章)。

 

神的儿女只有站在身体的地位上,让基督作头,教会才能显出肢体合一的见证来。爱与合一是教牧权柄和冲突调和的最高指导原则。

 

(作者苏文隆牧师为资源实践神学教授)

 

参考
1.《教会冲突的处理与重建》,游宏湘,邱清萍著,2002,美国;中信。
2.《冲突临爆点》,马歇尔雪来编著(Leading Your Church through Conflict and Reconciliation, by Marshall Shelley),2003,台北;橄榄文化。
3.《教会行政管理学》,苏文隆著,2005修订版,台北;华神。
4.《领导话领导》,巴乔治编著(Leaders on Leadership,edited by George Barna),2008,香港;天道。
5.《相爱又相争——教会冲突的反思》,许志超,萧寿华著,2012,香港;福音证主。
6.《从冲突到和解——神人复合的运用》,李炎光著,2015教牧博士论文。
7.《教会合一》,唐佑之著,2008,香港;浸会出版社。
8.《当冲突遇上和好》,邓瑞强,赵崇明著,2012,香港;基道出版社。
9.《人际冲突与灵命塑造》,陈校慈著,1999,香港;基道出版社。
10. 《我们和好吧!——和平使者解决冲突之道》,谢肯德著(The Peacemaker-The Biblical Guide to Resolving Personal Conflict, by Kenneth Sande),2006,美国;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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