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城河該放下的時候

 

文/莫非

 

 

媒體當家,教會缺席


一位大陸文學作家朋友曾向我解釋,他為什麼要嘗試寫電視劇劇本:「因為中國古時是唐詩、宋詞、元曲,到了二十一世紀,就應該是電視連續劇當行的時候了。」


這話很有意思,點出一個現象,後現代確實是一個大眾媒體當行的時代。放眼四望,許多資訊,甚至價值觀,都是靠媒體傳送、感染或形塑。不但傳遞的範圍無遠弗屆,傳遞的結果也常會引起文化的「蝴蝶效應」。


而且不管現代流行什麼,恐懼什麼,傳染什麼,又顛覆什麼,往往起於媒體,深入人群,又立於世界。大部分不辨不察的人,是從媒體中學習語言、學習對世事的反應,更不自覺地模仿媒體中的名人,是如何地生老病死。


可見媒體的力量龐大,影響之深、傳播之廣。然而,為什麼在各式屬世媒體中,我們不大看得到基督徒的影子?也不大聽到教會的聲音?教會和社會難道是平行卻無交集的兩個世界?


我想一方面媒體對教會,常抱持敵視與封鎖的態度。因為基督教一向傳福音激進,怕一開放給教會,便會被無節制地利用,一味傳教。另一方面,教會也不知如何面對媒體。有時牧師被訪問,針對某類議題發表滔滔言論,刊出時卻被斷章取義。或花下許多傳福音或牧養的寶貴時間準備,最後登錄出來,卻只被摘錄簡短兩句。感覺上好像發揮不了什麼力量,甚至有可能被誤解,還不如對媒體敬而遠之。


因此,教會和社會在媒體裡一向彼此防備,聖俗兩立,井水不犯河水。基督教會給「外人」的感覺,也是自給自足,有自己的雜誌、報紙、書店、廣播電臺和影視頻道。某些方面,這些基督教傳媒也就成了教會的護城河,可以傳遞信仰訊息,並阻擋不合教義的不當傳播。

 

教會現身媒體,唯因醜聞?!


但難免地,這兩個世界也有重疊的時候。偶然,我們也會從媒體中接觸到一些基督教界的報導。不幸的是,「好事不出門,壞事傳千里」,世俗媒體揭露教會的,往往都是教會界剛剛發生的醜聞事件。


比如2006年初,田納西州的馬麗(Mary Winkler)師母開槍射殺馬太(Matthew Winkler)牧師,再攜女駕車潛逃。經新聞報導後,社會大眾開始好奇,基督信仰是否會導致牧師使用過於嚴厲的律法手腕經營婚姻,以致於此?


又比如2006年中,科羅拉多州的泰德.賀格(Ted Haggard)牧師暗嫖男妓,卻對外公稱他堅絕反同性戀婚姻。也不禁讓世人猜測,為何一個基督教界的著名領袖,會說一套,做一套?


這樣的例子臺灣也有。2002年苗栗縣專收留逃家少女的「仰望福音之家」,創辦牧師林進友從守門人搖身一變化為狼人,對收留少女性侵害而遭判刑。可想而知,報導出來是多麼讓基督教界蒙羞!


如此現象,實應讓人深思。當醜聞成為基督教走進媒體的唯一原因時,我們向世人傳遞關於信仰的什麼呢?


當基督教走進閃光燈,成為影像焦點,不是為了傳福音作見證,也不是為了從哲學或神學角度作辯證式護教,而完全只為解釋醜聞,作危機控制時,不但我們未能在世上作鹽作光,反而是新聞記者的閃光燈,連連照在傷口上,不斷灑鹽。此時,我們有任何面對媒體的準備或裝備嗎?


在這媒體定義文化的時代,許多教會並不了解媒體的力量,很多基督徒也並未準備好透過媒體,面對世人,演我們信仰這臺戲。但是因著醜聞,基督教界被迫放下護城橋,面對記者表態:「教會仍然堅強,對犯罪之人會用愛來饒恕,而且信徒也是人⋯⋯」種種回答不管再怎麼正面,基督教會都成了「被告」,在受控訴中不斷答辯。這是我們想給世人留下的印象嗎?


面對媒體力量,我們付得起無知又無用的代價嗎?教會在情勢所需時,真能推派出面對媒體侃侃而談的「公關」人士嗎?還是任由不相干人士來解讀?若真如此,很多時候,教會便落到被世人誤讀、責難或攻擊的下場。

 

善用媒體,建立正面教會形象


除了負面答辯,基督教會能否平時即用心經營,和媒體建立較長久的友善關係呢?適時釋放一些關於教會的正面消息,讓世人了解教會對社區或社會的參與,乃是建立正面社會形象的重要階石。這些都是基督教界長久忽視,以致從未開墾、拓荒的一個領域。


說實在的,如果教會能在地方社群裡深耕,所作所為能與當地需要連結,與社區或社會保持良性互動,甚至發生社會性的影響力,打開報紙或電視,怎會沒有一點教會的身影呢?


是我們為善不欲人知?


還是我們執著在教會只專管傳福音和門徒訓練,讓社會福利由屬世政府或慈善機構來管理,讓「該撒的歸該撒」?


現代華人常說:「有災有難的地方就有慈濟」,報紙上對此從不吝嗇報導。基督教界在這方面是對社會關懷參與的不夠?還是左手做的不讓右手知道?以至於我們說不出「有災有難的地方,就有基督徒」?


若是教會對社會參與不夠,我們便要回到耶穌用好撒瑪利亞人的教導來反省。好撒瑪利亞人的故事,是從知識性的神學辯證開始,卻以實際伸手救一個遭難之人的行動結束。信仰要活出來,很大一部分得靠我們對人的關心和愛心來實現。耶穌的教導是,我們每個人都當向有需要的鄰舍伸出援手。


但若是為善不欲人知,我們也可以用不突顯個人,話語中不給魔鬼留餘地的方式,以教會整體來出面向社會發聲,這有時也是社會參與的必要溝通。經媒體揭露後,可以呈現出基督徒也在乎這個社會,也願意參與,基督徒和一些社會需要是連結在一起的。


更何況我們信仰裡很大一部分是靠「見證」傳遞。什麼是見證呢?就是看見之後,對世人指證。指證基督教靠基督的名,能走出教會城牆,進入人群去裹傷,去餵食、濟渴並救災治病。


而且在這二十一世紀後現代,見證的範圍還不只對鄰舍、同事或親友。更要盡量上各式平面和立體媒體或網路,傳播基督教對社會的參與和關心。


所以在現代,做什麼固然重要,但做了之後說什麼,更顯重要!

 

 

媒體,是服事的延伸


我很喜歡一位基督徒新聞教授狄恩.尼爾森(Dean Nelson)對媒體的說法。他說:「媒體是服事的延伸。」


凡事我們先去做,但在這媒體具有重大影響力的時代,服事並不止於做了而已。事後的見證傳遞,更是服事的延伸。


所以,若能學習善用媒體,也是將燈點在燈臺上的一種重要方式!


雖然已有許多福音機構或教會知所運用,開始用媒體來傳福音,但這是旗幟鮮明地走在人前,如履薄冰。另外一種方式是「滲透」,由世俗媒體替基督徒發聲留影,在受眾不設防下自自然然呈現。後者,有時對文化的影響力更大。


然而,使用世俗媒體也要遵守其特有的規則。新聞記者絕對不是福音大使,他們要的是新聞。教會若要借力使力,便要先尊重媒體的特殊需要,提供具有新聞性的故事。


什麼是新聞性?當然不是八卦聳動性。但多少離不了影響面廣,有時間性,有衝突性,又有新鮮感,和報導對象有切身相關,人情味濃厚的故事或事件,這些都是新聞記者有興趣收集發表的報導對象。


臺灣宇宙光機構曾多年在社會中推動愛心送炭運動,每次都是經由臺灣各大媒體揭露來共同推動。


北美人數特別眾多的溫州移民,異鄉謀生艱苦辛酸。新移民特有的心靈和物質需要,是由美東一些教會組織關懷輔導。有的還甚至跨州,用電話或網路接觸或跟進。這也是經由北美華文《世界日報》披露方為人知。


2007年,維州理工大學三十二名師生,被一名精神失常的韓裔學生屠殺。維州的韓國教會馬上在兩天內舉行追思禮拜,為過世的師生和破碎家庭禱告,並宣稱美國和韓國其實不分彼此,連結為一。此事立刻登上美國福斯(Fox)晚間的電視新聞;西岸一些中國教會,也舉行聯合禱告會為此禱告,同樣上了華文《世界日報》地方版的報導。


南加州為單親服務的多加機構,常辦各類家庭講座的真愛協會,以及每年母親節辦慈母手中線講座慶祝的佳音社,都會透過媒體發佈活動消息,召開記者會,或乾脆和媒體攜手合辦。


這些都是懂得運用媒體的基督教機構,借力使力、事半功倍,成為服事的延伸。有時教會建堂或擴建,多少會影響鄰舍社區。也可針對此事發佈新聞,分享對社區的異象和可能提供的社區服務,取得和社區的共識和溝通,以免事後遭到抗議,又要坐上挨打莫辯的被告席發言。


總而言之,一般人並不了解我們的信仰為何,但多少都對基督教有點「意見」。這意見除了來自中國近代史,就是他們由生活中或社會上汲取到的形象。教會要顛覆負面形象,除了個人見證,就是藉媒體反覆「經營」。


各類社區活動,義診、義賣、捐血、家庭醫藥講座,或新移民服務,以及感人報導,都將是新聞媒體的有力燃料。


此外,教會若能結識一些記者,花時間了解媒體性質、篇幅、刊登標準與發行對象。然後找機會和媒體建立良性關係,尊重媒體影響力和其特殊新聞需要,在媒體裡,很可以開拓出一個福音預工式的工場。


換句話說,面對媒體,我們應比照「跨文化」宣教的裝備思維來規劃、來投入。


當然,也不能本末倒置。我們不是用媒體為我們的信仰作秀,也不靠聳動來爭取注意力。像電視佈道家派特.羅伯森(Pat Robertson),在電視上呼籲大家去謀害委內瑞拉總統查維斯(Hugo Chavez),就有物極必反的作用,其拆毀基督教形象的效力,遠大過於建設。


總之,是教會該放下護城橋的時候了。然而,不要輕舉妄動,草率而行。用心發掘值得一聽的生命故事,長期經營振發人心的慈善作為,教會內和媒體裡,永遠不嫌多。

 

 

作者小檔案

陳惠琬,筆名莫非。十八歲由臺灣來美。曾任加州休斯飛機公司電腦工程師六年,後專事寫作。現定居洛杉機。曾著有散文《不小心,我撿到了天堂》,與小說《六個女人的畫像》、《殘顏》、《愛在驀然回首處》等書。是標準的書癡,生活在腦中。本文取材自她的演講。

 

KRC消息

夥伴活動

神國雜誌歷年刊物

神國雜誌欄目分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