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期:國度新聲

2008美國大選,年輕選民怎麼說?

 

彙編/楊均安

摘譯/編輯室

 

 

當你看到本文時,歐巴馬已宣誓就任為美國第四十四任總統。
無論你個人的觀感如何,我相信所有人都同意,美國2008大選是歷史性的大選。這一場高潮迭起、戰情激烈的選舉,讓許多定居在新大陸的人不禁思考作為美國公民、作為基督徒等等,究竟有什麼意義?
對於「到底是什麼因素促使你決定將選票投給心目中的候選人」,我們做了非正式的問卷調查。這幾位受訪者分布美東與美西,全都是二、三十歲的年輕人,也是認真愛主的基督徒。我們得到的答覆五花八門,其中有些很可能令你不安或不悅。但這卻是「成年人」聆聽年輕人心聲並深切省思的良機。

 

我自認相當挺歐巴馬。其實我原先支持希拉蕊,可惜她在初選被淘汰了。與馬侃相較,歐巴馬的政策對一般大眾比較有利。例如,他要撤回駐伊拉克的美軍、保健計畫和教育計畫。我相信在這種時候,沒人還想每天花費數百萬美元讓美軍在伊拉克打那沒完沒了的仗。馬侃還在談論政府對私人企業盡量不加干預,但是在金融風暴下,我們大多數人都希望歐巴馬能挽救經濟。同時,馬侃的競選夥伴裴林在政治經驗與領導能力上對選民都不具說服力;她缺乏管理國家的經驗。馬侃會選這種人作競選夥伴,讓我不免懷疑他的公信力。馬侃強調他在戰場上的經驗豐富,但此刻,比起歐巴馬的「改變」呼聲,很少人會吃馬侃那一套的。


此外,我覺得歐巴馬既年輕,又是非裔美國人,他象徵改變。很高興由一位非裔美國人來領導這國家,這顯示民權運動及社會改革確實有果效。我不僅相信他會在政治上大有作為,也相信他能激勵非裔美國人及少數民族躍上政治舞臺。如果你曾觀看歐巴馬的辯論,便能看到他表現出口才和自信。這一陣子,我真佩服他的知人善任,特別是他遴選的內閣成員。

∼Sammy

 

2008大選是我一生中最重要的選舉,理由之一是,美國正面臨內憂外患:經濟危機,再加上全球反恐戰爭。身為一名殘障的退伍軍人,我相信美國打這場仗是對的。憑我的直覺,要走出經濟危機最好的辦法就是簡化稅法、縮減政府開支。講到這兒,你應該猜得出來我選的是馬侃。我選馬侃的另一個原因是,他將婚姻定義為一男一女的結合,而歐巴馬卻不認為同性婚姻是錯的!我的婚姻定義來自聖經,聖經將婚姻定義為神所定的聖禮,同性戀乃是罪。馬侃一直都是忠實的「生命權支持者」(pro-life),而歐巴馬卻是個「選擇權支持者」(pro-choice)。聖經在出埃及記廿一章已經替我作了決定,經文中提到墮胎是謀殺,而十誡裡,謀殺是罪。


另外,我對歐巴馬了解甚少。美國人對馬侃過去的歷史所知甚詳,而歐巴馬從政時間很短;事實上,歐巴馬任職參議員期間,他在表決時棄權竟多達117次。我實在不知道歐巴馬這名字代表什麼意義,我愈多知道他,就愈不喜歡他。他與恐怖組織首腦比爾.艾耶斯(Bill Ayers)過從甚密,他的牧師傑瑞米亞‧萊特(Jeremiah Wright)不斷發表種族仇恨的言論。至於媒體所謂「微不足道」的小事,如不佩帶國旗胸章、不作愛國宣誓等,對我來說可是大事,因為我很願意為這樣的自由來捨命。然而,儘管我的候選人沒當選,我還是會支持這位新總統的,我相信,這是每一個美國人該做的事。

∼Josh

 

2008大選我投給獨立自由派的巴勃(Bob Barr),我原本想投隆保羅(Ron Paul)的,但是他在加州並非合法候選人。對我來說,馬侃及歐巴馬是半斤八兩,都走中間路線,只是一個偏左一點,一個偏右一點。兩者對於整頓經濟的態度如出一轍:不是真正整頓什麼,只是扔出一大筆又一大筆的緊急救援金來「拯救」扶不起的阿斗─那些僵屍公司。他們都不願做出重大改變。有人說:「民主黨與共和黨其實是同一個黨,只是行銷策略不同罷了!」我覺得這是真的。任何通過的議案都有附加條款,對於經濟議題的處理手法其實大同小異,他們只是利用社會議題作為給選民的釣餌。兩者都只針對說客作答,而非百姓。我覺得能挑起大樑改善經濟至關緊要,比任何候選人所標榜的社會議題立場都重要。歐巴馬與馬侃在經濟議題上都屬自由派而非保守作風,只不過在社會議題的表面上,歐巴馬有點不同罷了。

 

∼Richard

 

我投給歐巴馬,因為美國需要極大的改變。過去八年所發生的事情絕不能再發生。我們非常需要新方案與新策略。我並不同意新總統的每一件事,比如他對墮胎的立場。但是我相信在廣泛的議題上,他能領導這個國家。歷代志下七章14節:「這稱為我名下的子民,若是自卑、禱告,尋求我的面,轉離他們的惡行,我必從天上垂聽,赦免他們的罪,醫治他們的地。」這是神的百姓謙卑自己,不斷為我們的政府官員禱告的時刻。如同提摩太前書二章1至2節:「我勸你,第一要為萬人懇求、禱告、代求、祝謝;為君王和一切在位的,也該如此,使我們可以敬虔、端正、平安無事地度日。」正如歐巴馬的競選標語,「我們可以信得過的改變。」作為百姓的我們,也有我們應盡的責任。

∼Cassie

 

我選擇了歐巴馬,原因如下:


1.  自從馬侃選了裴林作為競選夥伴以後,我第一次對他的決斷能力起了嚴重的懷疑。
2.  歐巴馬很酷、與眾不同又年輕。我很看重這些特質。
3.  坦白說,我有點厭倦沒完沒了的共和黨時代,是讓民主黨表現一下的時候了。
4.  我很擔心我的子姪輩必須成長在一個要戴防毒
面具才能到戶外的世界;我很擔心有一天他們必須告訴子女,什麼叫植物、什麼叫動物。
5. 這四年來,我一直努力為2004年投給布希所帶來的罪惡感,尋求神的饒恕。就是那一年我發現與母親討論政治絕不是個好主意。我對她大吼大叫,說她只為了某個候選人是基督徒便投他的票壓根兒就荒謬可笑。然後,我摔了她的電話,在宿舍裡摔東西摔了半個鐘頭,又拿起我的通信投票選票(absentee ballot),投給布希。這是我道歉的祕密方式(噓⋯⋯,她還以為我選給凱瑞John Kerry呢!)結果是罪惡感生出罪惡感。


我是投給歐巴馬沒錯啦,但其實,我差一點就沒選他。為啥?


1.  他真的太圓滑。當然,政治人物就是這樣,但他令我毛骨悚然地想到從1998年以來,每個令我昏頭轉向、滿口花言巧語的男孩子。
2.  雖然我看重環保、社會福利、健康保險等議題遠超過墮胎,即使我了解為何將墮胎合法化可能是避免引起更大問題的較好解決方案。但選擇贊成支持墮胎選擇權的毆巴馬,還是令我感到良心備受啃噬,好像我贊成殺人似的。
3.  歐巴馬的支持者歐普拉(Oprah Winfrey)真讓我害怕,我不希望她靠近白宮。

∼Caren

 

我對兩黨候選人都有許多期待。我期盼候選人是位經驗豐富的領袖,能代表我的價值觀。一般來說,除了社會公義以外,我的價值觀比較接近共和黨。作為正式登記的共和黨員,我自然多注意共和黨的候選人。我的看法是,馬侃最強的是他二十年的參議院經驗,以及過去跨越兩黨來贏得選戰的記錄。而歐巴馬是來自伊利諾州的年輕自由派參議員,他代表了我想在這國家看到的社會公義。他所做的演說,以及在競選期間討論的種種議題,表現出他願意面對美國的弱點。


整個競選期間,我處在兩難之間,因為兩者各有利弊。競選前半段我支持馬侃,我相信他的經驗會是領導美國的要素。但是當選情漸趨白熱化,馬侃與他的團隊開始做出一些我認為不明智的決定。馬侃改變立場,變得更保守;他選擇強調自己是保守派,而非強調他的政治經驗。他還選定一位不為人知的州長裴林作為競選夥伴,我擔心裴林對聯邦政府的缺乏經驗會削弱馬侃的行政效能。這些改變使我開始懷疑馬侃的經驗以及獲得兩黨支持的能力。


在選前一週,我決定投歐巴馬,是因為他鮮明的理想與願景。當我投給他時,我只是相信他的理想,而非相信他足以實現承諾。雖然我對他有所懷疑,我還是誠摯地希望歐巴馬能做出明智的決策來。

∼Gab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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