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清楚保險是甚麼嗎?

 

文/易隆暘

 

 

提起保險,其實大家都不陌生。在美國,有車的人都要有車險,否則就拿不到駕駛執照;借錢買房的人都要有房險,否則借不到房貸;在高品質高價位醫療的今天,對大多數人來說,更是非有健康保險不可,否則一場大病,可能導致積蓄用盡,甚至負債終身。保險基本上是一種原理簡單、操作複雜的協議安排。對大多數人來說,保險就像是個奧秘,很難分析理解和作有效的評估,一般只要求保費低、給付高、沒有白花錢就好,其他細節就託交給保險從業人士全權負責了。

 

保險到底是甚麼

 

在世上我們有苦難,基督徒也不例外(參約翰福音16:33),但「通達人見禍藏躲;愚蒙人前往受害。」(箴言27:12節)家庭持有適度的保險,其實是一種為將來打算的方式。

 

保險是近代商業經濟的產物,它主要的功能是處理風險成真情況下的善後。保險的原則是集羣互助,合理分擔,事前規劃。它應用統計學的大數據學理,有效降低風險評估的可能誤差。比方說,一百萬輛車子在路上跑,一年有多少輛會出車禍,可以根據過去的資料、現在情況和未來的預期改變,作出可靠的預估。但是哪一輛車會出車禍,就真的說不準了。一般的保險可以說是「幸運不出事的人幫助不幸出事的人」。一般而言,幸運者越多不幸者越少,保費就會越便宜;反之亦然。

 

保險的安排常常需要在風險變成危機以前,而且越早越好。當風險變成危機時,這時也是不幸者居多,幸運著居少的時候。因為在這時候,大多數的幸運者或是幫不起,或是不想讓人佔便宜。不幸者或是要付很高的保費,或是祇能自求多福了。比方說,一個七十多歲有過小中風的人要買長照保險,就很不容易。

 

對個人來說,一生中通常有兩種風險:死亡與長壽。買保險是買安心,負責任。

 

買人壽保險主要是應付死亡風險,是個人對家小負責任的表現:萬一提早回歸天家,更給家人合宜的時間調整規劃未來,不會馬上承受金錢的壓力。(參提摩太前書5:8,人要看顧親屬。)

 

長壽風險是人還沒過世,錢就花光了。例如,美國退休人士一年的生活費用是五萬美元,而六十五歲退休的人平均怡養天年二十年。那麼六十五歲退休的人需要存多少錢才能老有所養?如果沒有機構的終身年金(Pension,通常是月退休金),又沒有利用年金保險,幾乎任何數額都不是恰恰好,不是太少,就是太多。主要原因是,一大群人的天年有平均值,一個人的天年只有事後才能知道。以今天的醫療科技,人人都有可能當過百壽星。沒有年金保險,大家只好儘量存錢,以防老本用盡,變成兒孫或社會的負擔。長壽的風險,若是一個人自我承擔,多半是事倍功半。買保險則有減低風險善後儲備負擔的功能。

 

保險的幾種特點

 

成功的保險會創造多贏效果

 

保險會讓投保人減少對風險善後的擔心,讓需要被照顧的人得到比較穩定的幫助和支持。它會幫助個人和社會活用資財,增加就業,創造財富。當然,它也需要讓承保者(保險公司及保險經紀人)取得合宜的利潤和傭金。保險的成敗主要取決於承保者是否有足夠的智慧、專業、能力、誠信,善盡好管家受託負者的職責。

 

保險本質上是不同數額先前的錢和後來的錢之交換。所有投保人的保費全加起來,再加上投資穫利,應該不少於承保者的營業開支、保險給付、和合宜利潤的總和。否則,承保者很難生存,也不容易履行對投保者的承諾。一般出問題的保險都是因為保費定得太低,或承諾的給付太高,或投資穫利太少,或營業開支太大,或風險太過集中,或被淘空資金造成惡性倒閉。

 

保險是一種財務服務

 

保險藉集羣互助、合理分擔的方式,幫助我們處理未能避開的風險。它另外一個功能就是聚沙成塔,把人們為了萬一而準備的游資聚集在一起,轉成比較高收益的長期投資。比方說,有了健康保險,我們就不必時時腰纏萬貫,留著大把鈔票,準備萬一生大病,能夠看醫吃藥。這樣,為大病準備的錢就可以拿去投資賺錢。同時,承保者也將預留給未來給付的保費部分,聚集一起,投資生財,也就有更多的資源去處理風險的善後。正如保羅所說:「各人不要單顧自己的事,也要顧別人的事。」(腓立比書2:4)

 

集羣互助的道理大家都懂,困難複雜的是怎樣安排才算是合理分擔。一般來說,風險大的人要多分擔,錢多的人要多分擔。但多分擔多少才是合理,這可是見仁見智,要靠智慧和專業。耶穌也說過,「因為多給誰,就向誰多取;多託誰,就向誰多要。」(路加福音12:48)

 

沒有風險就用不著保險。所以,不論是投保者或是承保者,面對保險的第一歩是認知風險,評估風險。對投保者來說,自己有資源處理風險是不需要買保險的。對承保者來說,不能有效評估或沒有足夠資源處理善後的風險,不該獨自承擔,而需要買再保險(reinsurance),以便聚沙成塔、集群互助。

 

前面提到,保險需要事前規劃。已經發生的事不是風險,是災難。常常聽到人說,我好好的為甚麼需要保險?我現在生病需要花大錢,為甚麼買不到保險?對於前者,此刻好好的並不能保證下刻也風平浪靜。對於後者,你不是買保險,你是找人幫你付錢。賠錢的生意做不久,承保者必須為已投保者兌現承諾和負責任;但承保者也需要有足夠資源才能應付受保者發生意外時的理賠。

 

保險是一種契約協議

 

保險的有效時間可長可短。保險的契約協議,通常是由承保者擬訂,投保者填寫。如果承保者是政府(公共保險),投保者一般沒有太多的選擇空間。短期的保險,例如車險,通常以半年或一年為期,保費及給付都標示得相當清楚。長期的保險,例如人壽保險,或是長照保險,都有幾十年的期效。承保者通常保留許多包括保費和給付調整的權責。調整須有合適的理由,並且要通過適當的程式,增加承保者的利潤通常不被認為是合適的理由。

 

從承保者的身分來看,保險可歸化為公共保險和民間保險兩大類。公共保險較注重照顧弱勢,並且讓錢多的多分擔一些,有時還依賴稅收來補助。在聚羣互助上,公共保險有時是跨越世代的。舉個例子,美國的老人社會安全年金就是跨世代的,由今天的青壯認養今天的老人。換句話說,它就是將傳統的養兒防老的理念公共化,在少子化、人口老化的今天,這樣的安排很難永續。你想想,兩個青壯要認養一個老人,而且還要照顧自己的父母,祖父母,該有多累?民間保險沒有強制性,在合理分擔的安排上,多半要遵從風險大多負擔的原則。在集羣互助的安排上,羣組的成員多半有高度相似性,很少是跨越世代的。

 

前面提到,保險應該要事前規劃,而且要越早越好。擧個例說,多數的長照需求是在七十歲以後。五十歲以前長照保費要比六十歲以後便宜很多。主要原因是這十年之差,降低了承保者須要給付的機率,並且承保者多了十年投資穫利的時間。

 

至於怎樣選擇承保者?大體來說,不需要太多服務的短期(短期不一定指保險期間短,而是指需要服務的期間短)保險看保費,需要長期服務的保險看誠信。比方說,定期人壽保險(term life insurance)屬於「短期」,主要看保費。終身人壽保險(whole life insurance)主要看誠信。因為終身人壽保險,承保者保留許多調整的權責。至於要不要買保險?一般來說,對自己不能承擔的風險就應該買保險,即使有時須要節衣縮食。對待保費,最好當作經常支出,這樣,我們就一不必為風險擔心,二不必為保費痛心。

 

聖經教導我們要全心全意地信靠神,不可倚賴自己的聰明(參箴言3:5-6節)。聖經也要求我們要作神的忠心好管家(參路加福音12:42),除照顧家人及鄰舍外,還要照顧貧困、弱勢的人,也因此蒙福(參箴言19:17,28:27)。利用保險的機制來幫助風險善後是明智之舉。

 

下次我們將討論在北美哪一種保險工具適合家庭的需要。

 

 

易隆暘,臺灣大學數學系畢業,美國華盛頓大學(Washington University)數學博士。1975年起就業於美國保險精算行業;1979年成為美國精算師協會院士會員(Fellow of Society of Actuary);1980年成為美國聯邦政府註冊退休金專業精算師(Enrolled Actuary)。保險業務內部的工作包括市場、產品、營運、投資、財務、會計等,都曾直接或間接參與。1990年蒙恩信主,現居住美國馬利蘭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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