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時,義人要發出光來

——護衛家庭婚姻勇者的心聲

 

受訪者/李燕光

採訪/楊韓甲華

 

▲2008年仲秋,五千人齊集洛杉磯市政府前高喊“Yes on 8!”捍衛婚姻,世人未曾忘記,神也記念他們。

 

“Yes on 8!” “Yes on 8!”


數千人整齊呼喊口號的聲響,幾乎震顫天地。他們身著豔紅恤衫,高舉標語,一個挨一個蜂聚洛杉磯市政府前的草坪。頭頂烏雲漸漸散開,仲秋煦陽撒下金紗,為這群勇士披上盔甲。


2008年美國大選,為了加州8號州憲法修正提案:「定義婚姻為一男一女結合」,正反雙方總共投下逾七千萬美元。選前數月,民調呈現拉鋸,保護傳統婚姻、贊成8號的一方似乎節節敗退。


戰情告急,於是「南加州華人基督徒一夫一妻入憲聯盟」與「保護婚姻家庭聯盟」,匯聚洛杉磯華人教會與社團,以及西語裔、印尼和韓國等諸多族裔、宗教的力量,舉辦了11月2日下午這場數千人的集會。  
             
─摘錄自林敏雯撰,〈捍衛婚姻的基甸勇士〉《神國雜誌》,2009年第15期

 

日光下並無新事,五年後的秋末,寶島臺灣的勇士為捍衛婚姻家庭亦走上街頭。本刊很榮幸,能以書面訪問當年「保護婚姻家庭聯盟」的主要領導李燕光牧師,從他敞開心扉的真摯分享中,甚盼讀者擷取串串智慧的結晶,是安慰、是激勵、是呼應、是祝福。「德不孤,必有鄰」,讓我們在基督裡相互扶持守望,倚靠真理爭戰得勝。

 

1. 在煙硝迷漫的加州,您曾眼中流著淚,心中淌著血,與同道們一起為「8號提案」公投奮勇作戰,最後以52%險勝,請問:這個經歷對您的服事與生命所帶來的衝擊與改變?

 

當那日,「8號提案」公投得勝的時候,真是作基督徒這麼多年以來,最興奮的日子了,我們好像作夢的人,同工團隊與弟兄姊妹的血汗、淚水、禱告、宣傳、腦力、體力與靈力,一一在我眼前流動,我看到我們逐夢成真了。


更看見教會合一影響社區的力量,因此從2010年起,我們集結了這股力量,開始每年一度「全球禱告日」,連續四年,這場運動一路增長到六十間教會、百餘位牧者、上千人參與市政廳旁公園的禱告大會,這些教會成為「走動的教會」,合一的教會,沒有傳統、現代的區別;沒有福音、靈恩的爭執。我們都是神的子民,一樣都需要禱告、都需要聖靈、都需要復興、都希望傳福音。


走上街頭發出聲音,是福音彰顯的一種方式,告訴人:「神愛世人」是福音,「神恨惡罪惡」也是福音。因為神恨惡罪惡,所以差遣祂的兒子親身解決罪的咒詛,這真是整全福音的一部分。

 

▲贊成8號的宣傳貼紙。


至於我,只在教會推動禱告,從未走上街頭,竟成為上街帶頭呼喊的牧師,短短的一個月裡,神帶領我看見自己的祭壇與華人教會的使命,為我,這是調整胸襟,轉化神學觀的一次整合與跳躍。


經由同工們禱告、佈道、合一、宣教之後,「8號提案」雖遭到美國聯邦大法官否決,但我們眾教會從此更得著激勵與異象,於加州攜手合作了許多重大有意義的事工。特別要提及,有些教牧投入年輕人的栽培與訓練,我們刻意與亞裔青年人的團體聯結,合辦過一些敬拜聚會、宣教大會、培靈特會。因為這就是明日決戰的關鍵,我們已經失去太多的青年人和他們的族群(包括網路世代、媒體、律法界、演藝界、運動明星、教育界、政界),如何從仇敵手中奪回,掌握爭戰的主導權,成為存亡一繫的鑰匙。


這方面太重要,但我們做的還是太少,覺醒還不夠,我們該當悔改,花時間、力量在年輕人身上,比過往十倍的努力,找出策略,貢獻金錢與智慧,大部分的人才當投入青年福音事工,否則只能坐以待斃。這是我刻骨銘心的領受,願與神的教會共勉:我們當儆醒!


2. 2013年6月26日聯邦最高法院九名大法官竟然以5比4判定「婚姻保護法」(DOMA)失效後,對「8號提案」(Proposition 8)同樣裁定違憲失效,恢復加州曾經通過的同性婚姻法案。再回顧2008年11月2日洛杉磯市政府前,眾人呼喊“Yes on 8”之聲似乎仍然響亮,請問:您有什麼樣的感受與心情?對主有什麼禱告?

 

1989年,當六四前夕,香港新華社《文匯報》報紙上,全版只刊登四個字:痛心疾首;當尼希米聽見城牆被毀,城門被火焚燒,他就坐下哭泣,悲哀,禁食禱告;當末底改聽見滅族的公告,就撕裂衣服,披麻蒙灰,行走,痛哭哀嚎。這些都不足以形容我聽見美國最高法院宣判結果時的難過……。


但我仍要說神設立的是一夫一妻制,同性戀不但不是權利,而是逆性之罪,也不會停止為美國禱告。如果同性戀者從1970年代起,花了近五十年的時間,走到今日「歪理變正道」,難道我們這些基督真理的跟隨者,不能凝聚堅持的力量,決心「撥反歸正」嗎?

 

▲有力的文宣,觸動人心,堅守普世家庭價值。


3.請問對同性戀運動者在加州學校、公共場所等處的現況與造成的亂象,基督徒應持何種態度?請問:未來加州「合神心意婚姻」的走向,華人教會面臨的挑戰,以及神的兒女如何應對?

 

基督徒不能三緘其口,更不能因怕事而隨聲附和,應當溫和卻堅定說明:這不是教義問題,而是普世家庭價值;必定要有人發聲,理解錯誤的人才有機會知道,並找著返回正常的道路。基督徒當奪回教育的主導權,作好家庭教育、敬神教育及倫理教育,不容讓美國教育的偏差摧毀家庭,也摧毀教會。


面臨層出不窮的法案,需要簽名、需要公投、需要宣傳,我們酌力盡心而行。當面對日益增多的不法之事,愛心要保守才不會漸漸冷淡,該簽名的簽名,該打電話投訴的就打,該上街就上;該傳福音的要奮勇,該關懷的要盡力,這就是在美國基督徒,包括華人,未來該有的生活常態!


不要只緬懷沉醉於以前信仰自由的時光,居安無為地度日,因為我們已耗盡了美國先祖留下的屬靈福澤,下一場的信仰逼迫已悄悄然開打,美國先祖可以乘「五月花」逃向新世界,有什麼地方我們可以逃呢?又有什麼理由要逃呢?離群索居,脫離公校,成為下一個世紀的阿米許人(Amish)嗎?


下一代被徹底洗腦,而我們這一代在媒體、影音、社會名流的漫天攻擊之下,也被慢性洗腦,今後的時局更形艱難,惟有認識神的子民必剛強行事。其實我們也不用害怕或驚慌,好消息是福音還是要大大傳揚,義人要興起發光,主豈不是早說了嗎?麥子與稗子,兩樣要一起長,好的、壞的都要發旺,直到末日收割審判的時候來到,分出善惡。

 

▲贊成8號的宣傳海報。


4.此次臺灣1130凱達格蘭大道聚集,您正好在臺灣,請問媒體的報導度與公正度與當年您的經歷有何異同?

 

媒體喜歡標新立異,若都是正規的傳統就不算是新聞,沒有可讀性,愈有悖常理,愈有新聞市場。懷持正直良心,肯維護社會善良風俗,知所取捨的媒體人,鳳毛麟角。而同性戀是驚世駭俗、聳人聽聞的題材,所以我不會對媒體的公正性有太多不實際的期望。那年,我們付場地費加餐費、演練,開了個記者會,希望對市民說明,表達我們維護傳統婚姻的立場,不料記者以「平衡報導」為名,「自動」訪問同性戀人士,報導的篇幅竟比我們付錢找記者所寫的還多,並且還加上某位自以為是的華裔政客宣稱:華人「都」贊成同性婚姻……,我們真覺得花了冤枉錢,反而增加對方的曝光率。然而當有關同性戀的活動、遊行、鬧事、結婚時,你卻找不到支持我方的「平衡報導」。


當年遊行集會,我們五千人在市府前大聚集,當地華人的最大電視臺,當天卻甚至隻字未報導,所以你豈能對媒體有公正度的期待嗎?可喜的是臺灣媒體公正度的低落還沒有美國嚴重,目前臺灣演藝名人基督徒仍有廣大的影響力。

 

5.聚會大臺上有「護家盟」來自十八個宗教團體,包括基督徒的五十名代表;之前,各種信仰的領袖也曾一齊召開記者會,請問:基督徒與其他宗教團體攜手合作合宜嗎?基督徒該持有的態度與立場?

 

當年的洛杉磯支持8號提案大會也曾捨「基督徒」,而以「多族裔」為號召,因此有其他宗教團體來詢問加入,我們沒有反對,惟須確定的是:同工都是基督徒,針對同一主題,以個別身分來參與,不涉及宗教活動。或許有人說:「信與不信不能同負一軛。」當洪水來襲,大家牽手救起溺水者時,你該不會說這些都是異教徒,而置身度外,不肯伸出手。也不會對某人說:「對不起,你拜媽祖,不能參加救援!」在同性戀災難來襲時,只要不標榜宗教,增加集會人數與力量是合宜的。傳統家庭婚姻是普世價值觀,不是基督徒獨家專利,但若在信仰上妥協就絕對不容許。


如此有另外一個好處就是不要將同性戀與基督教對立起來,反倒應該讓同性戀與普世家庭價值對立起來,不然,失敗、得勝都要失分,福音就被汙名化了。必要時,與其他宗教團體分進合擊也很好。主的原則最明智:不要禁止,凡不敵擋你們的,就是幫助你們的(參考路加福音9:50)。

 

6.根據您面對多元婚姻爭戰的經歷,請問臺灣需要什麼樣的人才、經驗與資源?請給臺灣基督徒您走過五年沉澱後的建議與忠告。

 

A、拉高層次—絕對要拉高成為全民公投,臺灣沒有美國大法官制度,所以公投的勝算會很大。在立法院表決則前途難卜,不少政客只圖政治利益,不聽良心的聲音。


B、加大群眾—如上所言,要聯合所有有同樣價值觀的人民,成為一個社會運動,減少旁觀者,你要與眾人站一起,贏輸都不會影響教會福音的傳播。


C、主動出擊—在華人的世界中,以我們的人才,確信有能力提出一份規範同性婚姻的法案。譬如:先將法案切割,將「通姦除罪化,禁藥合法化,多人成家,人獸……」等更可怕的罪惡推翻去除,然後針對其他的法案個個擊破。不能只是否定與定罪,我們要框架界定它,雖不同意他們的行為,卻為他們爭取該有的福利(可能需要我們犧牲一些),定一個名字給他們,如「另類家戶」、「同性仿家」,將「家庭」、「婚姻」從被誤用中釐清分別出來,以「伴侶」代替「婚姻」,以「成家,仿家,家戶等」代替「家庭」等等。定義一但混淆,這場仗就打不了了。福利可以給,定義不能改。


D、大膽見證—基督徒的醫學家、社會學家、心理學者、人權鬥士都當出來,說明這同性戀不是天生,對社會有害,更不是民權運動的一部分。

 

7.北美與世界的華人基督徒能為臺灣的長期爭戰做什麼嗎?您對臺灣的家庭婚姻與神的兒女的祝福是什麼?

 

禱告、禱告,再禱告……除了禱告,還有什麼行動更能扭轉時勢,討神的歡喜呢?這是神所賜的最大能力。


還有,互通資源—有力文宣與優秀人才,在主裡不藏私。


神若幫助我們,誰能敵擋我們呢?就看我們是否降服於神,積極作那些神要我們做的事:禱告、傳福音、悔改、教育、改變社會、改變輿論、改變風氣。

 

我誠摯祝福在臺灣神的兒女們,起來,單單相信神,倚靠神!

 

 

受訪者小檔案

李燕光牧師,正道神學院道學碩士,牧會廿六載,現任凱旋門基督徒之家主任牧師,曾任「拯救下一代」召集人,「保護婚姻家庭聯盟」總幹事,四屆全球禱告日「南加華人大集會」召集人,「一會愛一族」宣教總動員倡議人。與妻朱俐俐師母,育有一男二女。畢生致力合一與復興。熱切連結禱告、復興、宣教,參與社會公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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