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場人際關係系列】

如何選擇事業夥伴

 

文/林豐樑

 

 

為甚麼要與人合作

 

為了事業成長,必須與人合作。許多人都喜歡自由,不喜歡受約束。好不容易自己當了老闆,如果能夠獨立經營,不必看人臉色,何等自由自在,不亦快哉!

 

如果是小本生意,資金需求不多,風險也不大,獨資經營確實是很好的選擇。但是,在今天這樣競爭激烈的環境中,獨資企業的經營和發展越來越不容易。為了擴展市場,加速業務成長,許多企業都必須考慮引進投資者,或是招聘專業人才;他們會要求你分給他們一些股權或是經營權,因此,你必須思考採取甚麼形式的組織才是最合適的。

 

合作可以擴大規模,分擔風險,創造更多利潤。有人說:「你若要走得快,獨自走;若要走得遠,找人一起走。」又有人用比喻來說明合作的必要:「如果你有十萬元,找到一個投資機會,可能獲利50%,也有50%的機率會血本無歸,你會投資嗎?但假如這個生意需要有一百萬元的投資,獲利可以提升為80%,失敗的機率是50%,你會投資嗎?」看到這麼好的投資報酬率,難免心動。不過,你只有十萬元;你可能會去找幾個人一起來共同投資,分享利益,分擔風險。這就是一般人合作的緣由。

 

▲有了合作夥伴,合作之前要先書面確定權責,也要明訂退出機制。

 

常見的企業組織形式

 

在美國,不論是營利事業或是非營利事業,常常採用公司的組織形式。常見的有下列幾種:獨資企業(sole proprietorship)、合夥企業(partnership)、有限公司(Limited Liability Company ,簡稱LLC)、股份有限公司(S Corporation 或C Corporation),簡述如下:

 

1、合夥企業雖然結構簡單,經營彈性較大;但是每一個合夥人都要共同承擔責任,風險很大。

 

2、有限公司(LLC)在美國五十個州和首都華盛頓特區都准許設立登記,只是各州有大同小異的法律規範。基本上,採取公司的組織方式,是將個人和公司的資產分開,避免彼此牽連。在稅負方面,公司不必付所得稅,僅由股東個人申報所得稅,可以避免被重複課稅。因此,許多獨資企業和合夥企業也採取有限公司(LLC)的形式成立。

 

3、股份有限公司(S Corporation或C Corporation)是以股份的方式成立的公司。S Corporation(S類公司)的公司不必付所得稅,而是由股東將分紅併入個人所得,合併申報所得稅,有避免重複課稅的好處。但是S類公司的所有股東都必須是美國公民或是在美國的合法的外國籍居民,股東總人數不得超過100人。C Corporation(C類公司),必須申報所得稅,股東再將公司稅後的分紅併入個人所得,合併申報所得稅。因此,有重複課稅的缺點。但是,一般投資大眾比較信任和喜歡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將來C類公司若要公開上市(IPO)也比其他企業組織容易。

 

▲理想的事業夥伴能與你同心同道,品格純全,願意委身,意氣相投。

 

如何尋找合適的事業夥伴

 

首先,要好好禱告,求神指引。

 

「兩個人總比一個人好,因為二人勞碌同得美好的果效。若是跌倒,這人可以扶起他的同伴;若是孤身跌倒,沒有別人扶起他來,這人就有禍了!」(傳道書4:9-10)

 

但是,如果找錯了夥伴,不僅沒有幫助,反而會增加困擾,後患無窮。尤其是在創業之初,或是事業急著擴展之際,常常為了資金的需求,或是結盟合作的需要,容易過度樂觀,考慮欠周,甚至飢不擇食,病急亂投醫,以致引狼入室,造成日後紛爭不斷,後悔莫及。

 

因此,尋找適當的事業夥伴,必須十分謹慎,一定要好好禱告,求神引領去找到對的人來合作。主耶穌為了揀選12門徒整夜禱告,這給我們樹立了榜樣。聖經說:「你要專心仰賴耶和華,不可倚靠自己的聰明,在你一切所行的事上都要認定祂,祂必指引你的路。」(箴言3:5-6)

 

其次,堅持一些選擇事業夥伴的原則。

 

我從個人的經驗和學習的心得中,歸納出下列幾個理想的事業夥伴原則:

 

1、Concord(同心同道)。「二人若不同心,豈能同行呢?」(阿摩斯書3:3)孔子也說:「道不同,不相為謀。」因此,要先清楚了解他/她是否肯定你的異象?是否認同你的使命宣言?是否與你有相同的價值觀?

 

2、Character(品格純全)。事業夥伴的品格十分重要,你必須事先仔細考察,了解其行事為人,與別人合作的紀錄,口碑如何?人走過的路總會留下痕跡,值得你去追蹤查驗,以免識人不明,養虎遺患。聖經對於選立執事和監督都強調這人必須無可指責,也必須在教外有好名聲(使徒行傳6:3;提摩太前書3:7)。聖經又說:「你不要嫉妒惡人,也不要起意與他們相處。不要吃惡眼(吝嗇)人的飯,不要與反覆無常的人結交,」(箴言23:6;24:1,21)

 

3、Commitment(願意委身)。事業夥伴必須要有同甘共苦的決心,要有相互扶持的精神,要有恆久忍耐的愛心。不要找那些好高鶩遠、急功近利的人;也不要和貪圖虛榮、脾氣暴躁的人為伍(箴言22:24)。事業夥伴必須是相互信任、彼此委身、願意患難與共、為共同目標一起齊心努力的人。

 

4、Chemistry(意氣相投)。我們常見許多人的恩賜和成長背景不同,個性和喜好也不同;但是雙方卻能情投意合,水乳交融,合作無間。我們也常見兩個門當戶對,教育程度相似,品格和能力都很好的人,卻不能和睦相處,協同合作,十分可惜。他們似乎缺少某種原素,難於產生「化學反應」,最後只好分道揚鑣,各奔前程。

 

找到合作夥伴之後

 

如同遊戲之前必先有遊戲規則,大家才能夠共同遵守;同樣,事業夥伴也要訂定明確的規則。有了合作夥伴,合作之前要先確定彼此的權責,要有書面的合約,也要明訂退出機制。

 

畢竟天下沒有不散的筵席,即使你們是最好的夥伴,也可能因為環境變化,或是因為健康問題、家庭因素等等原因,不得不解約分手。為了好聚好散,最好在合作之前,彼此同意日後分手的退出機制,避免不必要的紛爭和不快。

 

理想的事業夥伴十分重要,卻常常可遇不可求。必須自己常作準備,留心觀察,物色合適的人選;又要誠實正直,用心經營事業,贏得別人的信任與尊敬。靠著禱告祈求和感謝,求神帶領合適的人來加入你的團隊。

 

 

作者小檔案

林豐樑,自1989至2013年擔任全美六大租車公司之一的Payless Car Rental System Inc. 董事長兼CEO。現任基督使者協會的董事,專心致力於職場宣教與企業轉化的事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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