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漠與真愛

 

文/姜洋

 

 

與一位很要好的朋友,通了近兩小時電話,
覺得很悶、很壓抑,想找人說說話,傾瀉一下自己的情緒。
又怕折磨了別人的耳朵。
經好友同意,我提起筆,寫下心中感觸⋯⋯

 

這位朋友來自中國南方的一個城市,家中尚有姥姥、父母和一個姊姊。電話中他向我訴說發生在他家,種種人與人相處的矛盾。

 

心比天高,命比紙薄


他姥姥年邁,姊姊離婚後與姥姥同住,負責照顧老人生活起居。父母雖已退休,卻無心照看老人,再加上沉迷傳銷,三天兩頭往外跑,忙著參加各種名目的活動,拉下線,很少過問老人的事。因此,老人在背後抱怨連連,但當著他們的面卻又笑臉相迎,唯恐得罪了唯一的兒子。


他姊姊是個心地善良的人,一心一意照顧著姥姥,老人的生活費也全包。可是姊姊婚姻不幸福,再加上沒什麼學歷,父母總是瞧不起她,嫌她沒出息。給老人的花費上,態度更是冷淡─「誰讓妳花的,妳自己甘願!」這樣的話常刺傷她的心。父母也很少說鼓勵姊姊的話,張口就是:「她幹啥,啥不行!吃啥,啥沒夠!」


據朋友說,其實他父母的關係也很緊張。母親常嫌棄父親沒本事,掙不到大錢;只因礙於面子,怕人笑話,才沒有離婚。又像個女強人,總是想方設法掙錢。可是,「心比天高,命比紙薄」,點子想了很多,卻一事無成!


在這樣的家庭中,沒人能感受到一絲溫暖,有的只是抱怨和斥喝。儘管,這位朋友身在美國,每當想起老家,就愁眉不展。每次與家人通電話,他們也總是敷衍了事,根本聽不進他的建議。他實在感到心有餘,力不足⋯⋯

 

錢權萬能,陶醉其中


放下電話,我心中多了幾分凄涼、沉重,也多了幾分不解。自問,真情何在?親情怎麼會淪落到這般地步?說什麼孝敬老人、為人父母,到頭來,統統為金錢讓步。人人為我可以,我為人人沒門!難道,這就是世人普遍的心態嗎?


現今,以金錢至上、物慾橫流的社會中,錢、權似乎已成為人們生活的重心,活著只為了那些虛假的尊嚴或情義,人們迷失了自己,甚至放棄了自己。連人格和自尊,這些最後的精神防線都可以不要,還有什麼值得保留?


人們對待錢、權以外的事物,態度已冷漠到讓人膽戰心驚的程度。社會上流行的順口溜:「有權,就有錢;沒權,也得有錢;沒錢也沒權,一邊涼快去。」人與人之間似乎只剩下赤裸裸的利益關係,更可怕的是,這種現象已滲透到家庭生活中。


現代家庭親情、真愛的聯繫越來越淡漠,取而代之的是,自我私慾的膨脹和個人主義的蔓延。夫妻就像同居一室的房客;想的是如何利用對方,為自己獲得更多利益。對婚姻的態度就像在玩遊戲般缺乏真誠、信心和耐心,只要感覺不滿意,就散。


面對這些現象,我不禁要問:「人們心裡到底是怎麼想的呢?」


其實,仔細想想也不難發現,在這種對愛的冷淡以及對錢、權的狂熱現象背後,是人們的無奈與隨波逐流,「人人都在撈錢、撈權,我不這樣做,豈不是吃虧了?況且沒錢、沒權,誰瞧得起你,誰會尊重你;夫妻怎麼樣,父母又怎麼樣呢?」同時,這些現象也反應了人們自我麻痺的心態;以為錢和權是萬能的,錯將從中得到的短暫尊嚴、虛浮友情視為真實,陶醉其中而樂不知返。

 

▲美國名作家歐亨利《聖誕禮物》的意外情節,讓人更明白真愛是彼此真心相待及無私給予,此書版本眾多,有的還配上名家插畫。

 

真心相待,無私給予


什麼才是衡量真愛的標準呢?我想起中學英文課上,學過美國名作家歐亨利(O. Henry, 1862-1910)那篇感人的愛情故事─《聖誕禮物》(The Gift of the Magi)。故事的男女主角是一對年輕夫妻。他們生活貧寒,卻非常相愛。男主角有一隻心愛的懷錶,卻沒有錶鏈,女主角有一頭漂亮的長髮,卻沒有梳子。


聖誕節即將來到,年輕夫妻都希望能送給對方一件禮物表達愛意,他們深愛著對方,也知道對方的需要。但因為囊中羞澀,都沒有足夠的錢買禮物,而於是各自悄悄變賣了最珍愛的東西,買了對方最需要的禮物。當他們交換禮物時,兩人從詫異轉為破涕而笑:原來,丈夫賣了自己心愛的懷錶,為妻子買了一把漂亮的梳子;妻子賣了自己心愛的長髮,為丈夫買了一條精緻的錶鏈。


是的,真愛乃表現在彼此真心的相待及無私的給予,而非建立在金錢與權力的衡量。正如聖經中所描述的那種廣義的愛:


愛是恆久忍耐,又有恩慈;愛是不嫉妒;
愛是不自誇,不張狂,不作害羞的事,
不求自己的益處,不輕易發怒,
不計算人家的惡,不喜歡不義,只喜歡真理;
凡事包容,凡事相信,
凡事盼望,凡事忍耐;
愛是永不止息。             (哥林多前書13:4-8)

 

成為基督徒以前,我無法理解,也很難接受聖經中對愛的定義,因為我是個自私自利的人。儘管我也有愛心,但那是在不損害自己利益的前提下才具有的屬性。特別是結婚以後,妻子及她家人之間,時有利益衝突發生。這些衝突不僅傷害了我們之間的關係,也使我心力交瘁,情緒低落。我曾試圖改變自己,卻不知從何著手?心裡也沒有很強的動力,往往有始無終。


成為基督徒以後,我有了動力,心中也有了一個不變的人生標竿─順服主耶穌的話語。主的教導指出我的問題所在,聖經是為我指路的明燈。我渴望改變自己,脫離罪惡與不義的捆綁,成為一個全新的人。慢慢地,我能接受這種愛的定義,並試著在實際生活中按照那些標準去行事;學著珍惜別人對我的愛,也積極付出自己的愛。


此後,父母說我變了─懂事多了,妻子說我變了─可愛多了,朋友們也說我變了─親近多了。儘管我仍常犯錯,但神的話常使我儆醒、給我激勵。正如加拉太書六章7節所記:「不要自欺,神是輕慢不得的。人種的是什麼,收的也是什麼。」我漸漸懂得:只有親自散播愛的種子,才有可能收穫愛的果實;只有親身品嘗過愛的滋味,才知道愛與被愛的甜美。


親愛的朋友,如果我們不使用愛,我們的心也將漸漸枯竭。反之,如果我們都能多愛別人一點,這個世界將會變得更美麗,每個人也會因為這個世界而變得更可愛!

 

你說,是不是呢?

 

 

作者小檔案

姜洋,來自中國,現居美國維吉尼亞州,從事腦功能研究多年。婚姻經歷過神的修正和管教,也見證過神的恩典與慈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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